第41章 为了小姑娘 (第1/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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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这招对付脸皮薄的小姑娘,特别是那些家庭条件不错的女知青,张心莲可是百试百灵。

甚至在她难以入耳的污言秽语里,有些小姑娘还被刺激得寻过短见。

“大婶,法律规定谁主张谁举证,既然野山羊野猪是你提出来的,那证据也麻烦你拿出来。”莫雨桐说得那叫一个从容不迫、头头是道。

但实则她是心虚的,因为“谁主张谁举证”这个观点并不是现行法律提出的。

而是几年后,由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,并在同年试行的《民事诉讼法》第六章证据第五十六条里规定的。

即: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,有责任提供证据。

瞧莫知青有理有据的泰然模样,在场的社员一致表示听不懂,但不影响他们觉得莫知青厉害!

不愧是城里读过书的知识青年,就是比他们这些地里刨食大字不识一个的人会说话。

虽然前面半句话确实是听不明白,可也不妨碍他们对后半句话的理解。

社员你看看我、我看看你后,得出的大致结论便是李老三家的又开始胡扯八道了。

不过大家还是带了点隐隐的盼望,那就是万一闫家小子真的拖回来一只野猪呢!

万一这个词可以给很多人美好的希望,哪怕明知这美好微乎其微,也不能阻挡他们的无限畅想。

默默站着的闫明礼此刻有些蠢蠢欲动,他厌恶三舅娘说的那句话,那是对小姑娘的无礼。

这么娇娇软软的小姑娘,应该每天乐呵呵的幸福着,而不是站在他身前为他据理力争。

他已经成年,是个大男人,不该躲在姑娘身后,况且三舅娘想针对的无非是自己,他得站出来,哪怕为了小姑娘。

“我不知道什么主张什么证据,我就认一个理,闫家小子藏了肉,还不分给大伙。”

张心莲可不管小姑娘振振有词那一套,她就认准一点,闫家藏肉了,还是闻着就很香的肉,他应该拿出来,和大家伙一起吃。

“明礼啊!这就是你的不对了……”聂洪山还在酝酿情绪,准备引用大篇幅语录来丰富自己的语言,却被魏正茂挥手打断,顿时一口气噎在喉咙,憋得老脸微红。

魏正茂懒得看他和李老三媳妇一唱一和,走到闫明礼面前,问道:“小礼今天上山了?”

“魏书记,我上山了。”闫明礼面对还能念着和爸爸曾经的情分,而不时给予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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